针对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绿色发展理念,管理中心下大力度整合业务流程,精简提交材料,提高审核效率,取消部分打印材料。
1、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时,管理中心为了加强材料审核真实准确性,精简提交材料,提高审核效率,开通使用北京市住建委“北京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征信信息”查询功能,核实个人住房情况。
2、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业务”)申报完成审批的跨年清册不再打印。
3、管理部(含延伸柜台)完成审批的每月以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以下简称“托收”)结算方式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通过网上业务申报的人员变更清册不再打印,及托收成功后,分配确认生成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书、补缴清册不再打印。
4、日结明细表中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明细表不再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