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方庄、石景山、门头沟、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怀柔、平谷、密云、延庆管理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解决本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后存在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7〕345号)相关事项,顺利开展已划转业主委员会的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商维资金)重新交存至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有关工作,现将具体操作要求及程序通知如下:
一、社区居委会作为商维资金重新交存办理主体,应先在“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通过网址http://www.bjzxwxzj.gov.cn登录,以下简称系统)进行单位信息注册,并向管理中心属地管理部申领系统密钥
(一)社区居委会经办人登录系统,注册登记单位基本信息。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栏目进行权限注册,填写社区居委会基本信息,其中,“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编号”填写社区居委会名称拼音,“企业名称”填写社区居委会名称,“联系人”填写社区居委会经办人姓名,“法人代表”填写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姓名,“备注”填写“居委会代交”。填写完毕,打印《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申请表》,申请表上将显示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编号。
(二)社区居委会经办人持加盖社区居委会公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申请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重新交存意见书》(见附件)和社区居委会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部申请审核单位信息。管理部确定材料完整合规的,登录系统,选择“系统服务对象管理-开发商管理-开发商信息审核”栏目,输入申请编号,审核系统登记信息与纸质材料信息是否一致,审核无误的,完成注册并留存《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申请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重新交存意见书》;审核有误的,将材料退回并告知社区居委会经办人退回原因,由其修正后重新申请。
(三)完成注册后,管理部制作并向社区居委会经办人发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权的权限密钥。管理部先将社区居委会经办人注册为系统操作员,登录系统,选择“系统管理-用户管理-增加操作员”栏目,由系统自动生成用户注册号(操作员ID),录入“操作员姓名”、“操作员证件类型”、“操作员证件号码”、“联系电话”,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操作员”类别,并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分组关联已注册的社区居委会,完成后留存社区居委会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打印《专项维修资金—增加操作员明细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管理部盖章后交社区居委会经办人,另一份由社区居委会经办人签字后管理部留存。操作员注册完成后,管理部使用“商品专项维修资金密钥烧制软件”(即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epass烧录系统,通过管理中心内网下载),录入用户注册号(操作员ID)制成密钥并发放给社区居委会经办人。
二、社区居委会登记重新交存商维资金的项目(楼盘)信息,报管理中心属地管理部审核交款金额
(一)社区居委会经办人使用密钥登录系统,登记需重新交存商维资金的项目(楼盘)信息。
1.填写项目基本信息:选择“资金归集阶段管理-房屋信息管理-项目基本信息管理-录入项目信息”栏目,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地址,不再录入“土地权属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实测报告”。填写完毕,打印《项目信息表》,继续录入自然幢信息。
2.填写自然幢信息:选择“资金归集阶段管理-房屋信息管理-归属信息管理-自然幢信息管理-创建标准自然幢”栏目,选择项目,填写新建自然幢楼号、新建自然幢名称、新建自然幢地址。填写完毕,继续录入自然幢单元信息。
3.填写自然幢单元信息:选择“资金归集阶段管理-房屋信息管理-归属信息管理-自然幢单元信息管理-录入自然幢单元”栏目,选择项目、自然幢,填写单元门号、单元名称。填写完毕,继续录入房屋信息。
4.填写房屋信息:选择“资金归集阶段管理-房屋信息管理-归属信息管理-房屋信息管理-新建分户信息-按项目创建分户”栏目,选择项目、自然幢、单元名称,填写楼层、室号、实测面积、房屋地址,选择有无电梯、房屋性质。填写完毕,系统自动生成业务申请编号,之后,选择“房屋信息管理-生成分户清册”栏目,录入业务申请编号,打印《专项维修资金-产业分户清册》。
(二)社区居委会经办人持加盖社区居委会公章的《项目信息表》、《专项维修资金-产业分户清册》和“商维资金分户交存金额明细”(应与原业主委员会管理的商维资金余额及账目相匹配),到管理部申请录入交款金额。管理部确定材料完整合规的,登录系统,选择“资金归集阶段管理-房屋信息管理-归属信息管理-项目及房屋信息审核”栏目,输入业务申请编号,审核系统登记信息与纸质材料信息是否一致,审核无误的,选择“交款类型”为“按交款金额”,并根据“商维资金分户交存金额明细”,逐户录入交款金额并完成审核,留存《项目信息表》、《专项维修资金-产业分户清册》和“商维资金分户交存金额明细”;审核有误的,将材料退回并告知社区居委会经办人退回原因,由其修正后重新申请。
三、社区居委会打印《专项维修资金批量交款清册》,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办理商维资金重新交款手续
(一)交款金额审核后,社区居委会经办人通过系统登记需重新交存的业主信息,选择“资金归集阶段管理-资金交纳管理-购房人信息录入”栏目,按分户填写购房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售房款、购房日期,涉及共有产权人的,还需将共有产权人信息填写完整。填写完毕,选择“资金归集阶段管理-资金交纳管理-生成维修资金批量交款清册”栏目,选择确定需重新交款的分户,打印《专项维修资金批量交款清册》。
(二)社区居委会经办人持加盖社区居委会公章的《专项维修资金批量交款清册》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办理商维资金重新交款手续,并领取《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特此通知。
附件: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重新交存意见书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7年9月6日